彭泽县人民医院2023年下半年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员工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1〕538号)及《九江市"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总体实施方案(2021-2025年)》(九卫医字〔2022〕36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国家《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试行)》的要求,及医院学科建设和创建三级医院的工作需要,经2023年10月8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报院党委会议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员工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优先”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素质,无不良行为记录;
2、热爱医疗卫生健康事业,符合上表岗位所需要的学历、执业资格及年龄要求,服从医院安排;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已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专业及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 |
岗位条件 |
招聘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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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学历 |
年龄(周岁) |
职称(职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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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类 |
临床医学类相关专业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者可放宽至大专) |
28岁以下(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 |
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者优先 |
20 |
医学技术类(检验、药剂、影像技术等) |
医学技术类相关专业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
28岁以下(拥有相关专业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 |
拥有相关专业资格者优先 |
6 |
四、报名程序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地址:彭泽县山南新区龙翔路001号
报名资料:所有报名应聘者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及个人简历、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对报名材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医院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报名方式:
1.本人现场报名或电话网络报名
2.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等应聘资料到医务科报名。
电话:0792-5663146、18879221996,联系人:何主任
五、选聘程序
1.流程: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核(笔试+面试)→择优录取
2.录取:即来即面试,择优录取,招满为止。
六、体检
根据综合面试结果,按拟招聘人员1:1进行体检,未按时进行体检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进行替补。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七、公示
根据综合面试和体检结果拟定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彭泽县人民医院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