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县人民医院关于医用耗材公开采购的询价函
为减轻患者的看病负担,降低医院运营成本。我院遵循“同质比价、同价比质”、公平、公开、公正的采购原则,特向全国符合资质有意愿的供货商发布询价公告,欢迎广大供应商积极参与报价。具体询价耗材清单及询价要求如下:
一、询价耗材清单
序号 |
耗材名称 |
备注 |
1 |
高压氧舱吸氧面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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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理疗电极片(专机专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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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一次性使用乳房旋切活检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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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用激光光纤(专机专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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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呼吸道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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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血浆分离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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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胆红素吸附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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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连续性血液滤过管路(专机专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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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资格
(一)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5、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其授权书;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4、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医用耗材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及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应明确授权范围。
6、《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和附件。
7、产品质量合格证、必要的售后保障文书或质量保证协议书。
三、报价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5月20日17:30。
地址:彭泽县人民医院设备科。
报价及报价单要求
1.本院询价未指定厂牌型号(特殊情况除外),欢迎有相关资质、专业经验丰富的公司积极参与报价;
2.报价供应商应尽量提供实物及彩页供医院参考;
3.报价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次询价所需产品的公司或个人;
4.报价公司必须确保进货渠道合法,资质齐全,产品为全新原装合格产品,并提供厂家授权委托书(特殊情况下从报价单截止日起,超过15天还未提供授权则报价单作废);
5.对本次询价感兴趣的供应商,请在我院规定的报价时间内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交彭泽县人民医院设备科(密封),上报的价格一经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
6.报价公司需提交同级别一家及以上医疗机构销售发票复印件;
7.报价时间:2024年5月16日--2024年5月20日17:30截止。
联系人:陶梦林
联系电话:18370106867
地 址:彭泽县山南新区龙线路001号 彭泽县人民医院设备科
备注:1.各供应商可对询价表中相关的项目提出可行性合理的建议,并以书面形式在报价表中作出说明;
2.未按医院要求报价的报价函一律按作废处理;
3.公司报价的产品一旦中选,提供给医院试用或者使用的耗材必须和报价单上的耗材信息一致,如不一致的一律按作废报价单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此询价是前期市场调研,调研后根据医院实际需求进行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