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彭泽县人民医院自行监测技术服务项目询价采购第二次公告
为降低医院运营成本,我院遵循“同质比价、同价比质”、公平、公开、公正的采购原则,特发布询价公告,欢迎广大公司积极参与报价,并于2025年5月29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询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5年彭泽县人民医院自行监测技术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询价文件采购需求
按照“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所需填写内容及数据上报”要求的监测频次在合同期限内定期完成相关检测及数据上报(检测因子及检测要求详情见下表)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四、报价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5月29日15点30分。
地址:彭泽县人民医院四楼。
报价及报价单要求
1.本院询价未指定公司(特殊情况除外),欢迎有相关资质、专业经验丰富的公司积极参与报价,本项目原则采用最低价中标,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2.供应商需提供类似项目的实物或彩页佐证供医院参考;
3.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次询价所需监测项目的公司;
4.供应商必须确保合法,资质齐全,监测项目达标,并提供厂家授权委托书(特殊情况下从报价单截止日起,超过15天还未提供授权则报价单作废);
5.参加本次询价的供应商请在规定的开标之日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彭泽县人民医院总务科(密封),上报的价格一经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
7.报价时间:2025年5月24日--2025年5月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截止。
备注:1.各公司可对询价表中相关的项目提出可行性合理的建议,并以书面形式在报价表中作出说明;
2.公司报价一旦中选,提供给医院的监测项目必须和报价表上的监测信息一致,如不一致的一律按作废报价表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此询价是前期市场调研,调研后根据医院实际需求进行的。
五、其他补充事宜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若出现同时参加的情形,采购人将依据其获取招标文件的先后时间顺序确定第一个符合资格条件的公司参加本项目的询价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公司,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投标人提供针对此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3、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若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不按规定履约,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按照供应商的排名顺序递补中标人。同时招标人可保留重新招标的权利。
4、本项目采购人自行组成评审小组,对参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情况逐一进行审核,如认定供应商未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按无效标处理,并会做出具体理由说明。
5、响应文件的份数:递交纸质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装订成册,密封完整。
采购单位:彭泽县人民医院